撰文 | 余晖
4月24日,湖南省纪委监委官方微信公众号“三湘风纪”通报了8起湖南省纪委监委查处的党员干部借贷收息受贿典型案例。
观海解局注意到,被点名的落马官员包括长沙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李晓宏,衡阳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廖炎秋,娄底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长王成良,湖南省高级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微等。
首个女院长
李微,女,汉族,1958年7月出生,今年63岁,湖南邵阳人,1975年6月参加工作,1978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公开资料显示,她长期在法院系统任职。
1986年7月,28岁的李微到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历任审判员、经济庭庭长等。1990年10月,她到了湖南省高院工作,从那时起至2001年7月,她历任省高院副处级审判员、经济审判庭副庭长、经济审判第一庭副庭长、民事审判庭庭长等。
2001年7月,李微成为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也是湖南第一个女性中级法院院长。
不到4年后(2005年1月),她转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并于2012年12月明确为正厅级。
观海解局注意到,2011年12月,李微曾被最高法评为第二届全国审判业务专家,领域为民商法。
2014年8月,李微到了湖南省政协工作,任湖南省政协副秘书长、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2021年5月26日被查。
出镜痛哭
李微曾在公开场合提到,自己大学毕业后,阴差阳错没有去做电气自动化的工程师,而是去做了律师,“做律师刚入门辛苦。一张白纸,一个法律都没学过,都是重新学的。我努力学习,没在12点前睡过。”
她还自述说,自己办了一大批案件,“律师年代三年办了100来件,做法官期间办了2000多起案件,参与办的有十来万件案子”。
2005年,永州中院曾刊发一篇李微的人物文章《艰难困苦,玉汝于成——女院长带出永州中院新天地》。
文中提到,在2001年以前,永州中院共欠外债480万。由于没有正规的审判场所,只好在办公室甚至走廊开庭。办公室没有空调和电脑,冬天只能烧煤、烧炭取暖。
李微上任后,先后接到去新疆、西藏开会和赴西欧访问的邀请,她考虑到院里经费紧张,都一一婉拒了,她一人一年节省的经费就在20万元以上。
但她最终没有守住初心。
观海解局注意到,2022年1月,湖南卫视播出的电视专题片提到,李微是曾经的“最美女法官”。
“看着别人有大别墅,生活特别的奢华,所以心里就很羡慕,很向往,就想能够有什么渠道,能够挣点钱。”李微说。经查,李微利用职务之便,在案件诉讼中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200万元。
她说,“我的身心,就像被碾碎的肉泥洒落一地,浑身的每一个细胞里都是悔恨,都是难过。纪律、法律两相违,法院、政协两相负,人生、家庭两相毁。”
李微称,如果允许她选择,宁可在外面做叫花子,叫花子也比现在幸福,因为他有自由。
案件细节披露
4月24日,湖南省纪委监委披露了李微案件的更多细节。
通报中提到,2012年至2013年,李微利用担任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的职务便利,为私营企业主周某、粟某在民事、刑事诉讼案件中谋取利益。为感谢李微的帮助,周某、粟某分别与李微约定以借贷收息的方式送给李微好处费。
2013年至2014年,李微以他人名义借给周某、粟某共计610万元,并收受周某、粟某所送“利息”共计331万余元,涉嫌受贿犯罪。
除了李微之外,长沙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李晓宏等人也被通报。
李晓宏,男,汉族,1967年1月出生,湖南邵阳县人,1989年7月参加工作,1997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公开资料显示,2008年3月至2012年12月,李晓宏任长沙市财政局局长;2012年12月至2016年10月任长沙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党工委书记;2016年10月,李晓宏任长沙市副市长。
2019年3月,李晓宏被查。
通报中提到,2004年至2015年,李晓宏利用担任长沙市财政局局长,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帮助私营企业主侯某在减免契税、调规提容、报建办证、获取银行贷款等事项上谋取利益。为求得和感谢李晓宏的帮助,侯某与李晓宏约定以“投资回报”的形式送给李晓宏好处费。
2003年至2016年,李晓宏以本人和亲属名义先后借给侯某共计人民币165万元,并收受侯某所送 “投资回报”(实为借款利息)共计140万元,涉嫌受贿犯罪。
2020年6月,李晓宏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百万元。
资料 | 新华社 人民网 央视 三湘风纪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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