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月13日,辽宁省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公判大会,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北京建昊集团董事长亿万富翁袁宝璟死刑,与他一起被判死刑的还有他的哥哥袁宝绮和他的堂兄弟袁宝森,他的另一位堂兄弟袁宝福则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

袁宝璟
2006年3月17日,辽阳中院对袁宝璟用注射方式执行死刑,他成为我国首位用注射方式执行死刑的罪犯。
那么,袁宝璟是一个怎样的人?他因何从亿万富翁变成了一个杀人犯?
1、从穷小子到亿万富翁
袁宝璟据说拥有数百亿资产,但是他却是苦出身。
1966年,袁宝璟出生在辽阳市一个普通工人家庭里,但是他家有5兄妹,只靠他父亲一个人的工资维持生活,一家人穷得连件新衣服都买不起,甚至吃饭都成了问题。

袁宝璟8岁的时候,父母实在养不起5个孩子,就把排行老三的袁宝璟送到了农村亲戚家。袁宝璟在亲戚家从小学上到了高中,学习非常用功,因为他知道只有读书才是改变命运的唯一途径。1983年,他就参加了高考,但是当时的升学率非常低,他第一年高考没能考上。
但是袁宝璟并没有灰心,而是继续复读。袁宝璟以惊人的毅力,复读两年终于在1985年考上了中国政法大学。在大学读书期间,袁宝璟就表现出与众不同的经营才能,当然一半也是迫于生活的压力。
袁宝璟给人抄写书稿,每万字只挣2块钱;他还给人写信封,每一千个信封只挣5块钱;学校体育队有每天两毛钱的伙食补贴,他天天参加体育队的活动,风雨无阻。他用挣来的钱买了一辆旧三轮车,去给人送货挣苦力钱。他骑着那辆旧三轮,跑遍了北京的大街小巷,把一车车的烟酒糖茶送到各个销售点。
袁宝璟靠自己挣钱供自己读完了大学,他虽然受尽辛苦,却磨练了意志,同时还锻炼了自己的经商才能。
1989年,袁宝璟将要大学毕业,他没有任何背景,找工作也要靠自己。他做好了自我推荐材料,来到北京大街,看见一家合适的单位就进去投材料。很快他就得到建设银行的回应,他被建行录用了,但是却被分配到郊区的怀柔县支行。但是对贫苦出身的袁宝璟来说,能在北京郊区做建设银行的职员,这已经是很不错的了。

上个世纪末,能在银行工作,工资高,又体面,按说袁宝璟应该满足了。但是这个袁宝璟却做起了股票,而且他很快就找到了门道,在短时间内就积累了大量的财富,甚至一天的成交额就高达六七千万元。当时我国的证券行业才刚刚起步,能有他这样的成交量,在证券业内,堪称大佬了,他因此几乎成了无人不知的人物。
银行职员的工作已经不能让他满足,1992年他干脆辞掉了银行的工作,在怀柔注册了建昊实业发展公司,自己做起了老板。他最初的启动资金只有20万元,他拿出10万元买下了黑小麦的专利,又花5万元租下了300亩农田用来种植黑小麦。到了小麦成熟的季节,他种的土黑小麦大获丰收,他一下子就赚到了200多万元。
袁宝璟炒股票很有心得,他就又把赚来的钱投到了股市,他靠着自己的聪明才智,靠着天才的判断力,把股市变成了自己的印钞机。很快他的财富积累到了一个天文数字。
有了钱的袁宝璟大展宏图,于1994年收购了60多家工厂,他的资产一下子就达到了37个亿,他也因此被称为“收购大王”。而各种名号也随之而来,有人称他是“商业奇才”,有人称他是“北京的李嘉诚”,一个人能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实现财富的爆炸性增长,这些名号其实一点都不过分。

到此,袁宝璟已经不再是一个一般的小老板,他已经跻身富豪的行列。他31岁就成了上市公司的董事长,32岁获得“世界青年创业者大奖”,要知道他是我国首位获得这项殊荣的人。
当然有了钱的袁宝璟也不忘做一些公益事业,他拿出1000多万元,在高校设立了“建昊奖学金”,奖励那些品学兼优的学生。
2、三次雇凶杀人
袁宝璟的建昊集团越做越大,他在很多地方都有了自己的生意。比如他在深圳就开了一家分公司,他在四川成都也干炒期货的买卖。1996年,他在成都炒期货时赔了9000多万元,他怀疑是当地的富豪刘汉跟证券交易所联手做了手脚。

刘汉
袁宝璟咽不下这口气,就叫来了哥哥袁宝琦和深圳建昊分公司的汪兴商量对策。汪兴主动提出要教训一下刘汉,袁宝璟正有此意。袁宝璟拿出16万元作为酬金,让袁宝琦交给汪兴,让汪兴去成都教训刘汉。
汪兴收买了李海洋,准备实施对刘汉的教训。1997年2月1日,李海洋在四川广汉找到了刘汉,当时刘汉正住在广汉西园宾馆,李海洋手持猎枪在贵宾楼餐厅楼上的平台上守候。
刘汉从宾馆走了出来,钻进了汽车。李海洋抓住这个机会,在汽车启动前瞄准刘汉,连开两枪。但是因为车窗玻璃阻挡的缘故,两枪都没有击中刘汉。李海洋因为害怕被警察抓住,急忙逃离现场。
刺杀刘汉未成,汪兴被调回北京建昊集团总部,但是却没有得到重用。汪兴很不平衡,就想脱离建昊集团单干,他向袁宝璟提出借100万元做启动资金,袁宝璟却没有答应。汪兴更加不满。
汪兴这个人,可以说是一个非常有心机的人。他原本就职于辽阳市刑警大队,并且已经是专案中队的队长。但是他也像袁宝璟一样,对有限的收入不满意。早在上世纪90年代初,他就开始炒股,并在炒股中结识了袁宝璟。
汪兴一心想发财,但他却没有袁宝璟那么好运。他虽然也炒股,但没有发财;他后来还开过私人侦探社,也不景气;他到俄罗斯做过国际倒爷;还做过饭店的老板。可以说频繁改变生意门路,都没有获得成功。
后来他到袁宝璟的建昊集团任职,袁宝璟让他做深圳分公司的经理,按说也属于重用。但是汪兴却跟公司的员工发生矛盾,再加上他替袁宝璟教训刘汉不力,他被袁宝璟调回北京,却不给予重用。于是汪兴突然动起了歪脑筋。

汪兴开始搜集袁宝璟和建昊集团违规甚至违法操作的材料,等到确实掌握了袁宝璟和建昊集团的罪证之后,他就继续向袁宝璟提出借钱的要求,并暗示自己掌握了袁宝璟的一些内幕材料。袁宝璟对汪兴的要挟,更加不予理睬。汪兴就给袁宝璟打电话,称如果不借钱给他,他就要举报袁宝璟。
2001年刚过完元旦,汪兴就来到了袁宝璟的办公室,他旧话重提,再一次向袁宝璟借钱,而这一次,汪兴显然已经表现出失去了耐心,他警告袁宝璟,如借不到钱,他就要把袁宝璟的所有违法事实向司法部门举报。
袁宝璟知道这位刑警出身的老朋友绝不是开玩笑,所以他只好虚与委蛇,把汪兴先糊弄回去。等汪兴刚一离开,袁宝璟就叫来哥哥袁宝绮商量对策。
袁宝绮一听弟弟说汪兴要挟借钱的事,立马火冒三丈:“用对付刘汉的办法对付他,还不就是几个小钱的事嘛!”
袁宝璟也想到了这一招,他说他愿意拿出30万了结这件事。袁宝绮当即回到老家辽阳,找到堂兄弟袁宝福。袁宝绮提出让袁宝福负责干掉汪兴,袁宝福满口答应。袁宝福找到自己的弟弟袁宝森,开始具体实施刺杀汪兴的行动。

2001年11月,袁宝森经过多次摸底,找到了汪兴的家,他打听得汪兴喜欢古董,就假装有古董,想跟汪兴交易。汪兴不知有诈,就从家里下楼,打算到楼下看袁宝森的古董。
当汪兴走到楼下,刚出了单元门,袁宝森拔出早就藏在身上的砍刀,对着汪兴就是一阵乱砍,汪兴身上顿时被砍了7刀。袁宝森原以为汪兴必死无疑,谁知,汪兴被送进了医院,并被治愈。
事后,袁宝绮立即给袁宝福和袁宝森兄弟9万元钱作为酬劳。
汪兴在医院治疗了两三个月,伤愈出院,他出院后的第一件事就是给袁宝璟打电话,告诉袁宝璟,他汪兴没有被砍死,他要袁宝璟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
事情闹到这个份上已经是你死我活,袁宝璟决心除掉汪兴。2003年7月,袁宝璟再次让哥哥袁宝绮回到老家辽阳去找袁宝福。袁宝绮一见袁宝福就拿出了18万元钱,告诉袁宝福,这次一定要彻底做掉汪兴,坚决不留尾巴。
袁宝福和袁宝森兄弟接到“任务”,就开始跟踪汪兴,并寻找下手的机会。2003年10月4日,汪兴在一家麻将馆玩牌,被袁宝福兄弟盯上。袁宝福兄弟估计汪兴要回家,他俩就事先开车跑到汪兴家门外蹲守。

当天的23点,汪兴开车回家,早就蹲守在他家门口的袁宝福兄弟一看见汪兴,就冲了出来,袁宝森手握猎枪,对准汪兴开了两枪。这两枪全都打中了汪兴的要害部位,汪兴当即被打死。
袁宝福兄弟一看打倒了汪兴,赶忙逃离现场。袁宝森把猎枪从清真桥扔到了桥下的护城河里,然后驾车逃跑。
3、案件的审理
汪兴被枪杀的时候,他的妻子和女儿正在家中等他回来,听到“砰砰”两声枪响,汪兴的妻子叫女儿下楼察看,当女儿看到自己的父亲倒在血泊中时,立即发出尖叫声。汪兴的妻子闻声下楼,左右邻居也被惊动。邻居立马打了报警电话。

汪兴在自己的家门口被枪杀,而且汪兴身份特殊,曾经做过刑警,他所住的小区又是警察小区。这个案件不仅惊动了辽阳市公安局,而且惊动了辽宁省公安厅。在省厅亲自过问下,成立了“10.4”专案组。专案组由精干警力组成,很快就开始了侦察工作。
对杀人现场的勘查,并未获得可靠的线索,从尸检报告上看,死者汪兴是被猎枪所杀,系胸部和腹部两处中弹,都是致命部位。从子弹可以推知,射杀汪兴的应该是一把双筒猎枪。
专案组首先从汪兴的社会关系入手进行调查。经过排查,发现袁宝璟跟汪兴关系比较特殊,他们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就一起炒股,汪兴又做过袁宝璟的下属,而且后来两个人不知何故翻了脸。
对于袁宝璟身边的人的调查,更是发现了很多疑点。在案发之前,袁宝璟的哥哥袁宝绮频繁来往于北京和辽阳之间。特别是2003年10月26日,也就是汪兴被杀后不久,袁宝绮和袁宝福之间因为钱发生严重争执,争执中袁宝绮还砍伤了袁宝福的右手,袁宝福还声称自己很可能会被袁宝绮杀掉。
鉴于上述种种情况,专案组锁定了袁宝璟、袁宝绮、袁宝福和袁宝森四人。并对四人进行了进一步的调查。

袁宝福是一个铁匠,袁宝森是一家陶瓷花纸厂的工人,兄弟二人都有犯罪前科。2002年,兄弟二人跟人发生争执,把对方打成重伤,袁宝福因此被判刑,而袁宝森却畏罪潜逃,至今未归案。
2003年11月23日,专案组首先抓捕了袁宝福和袁宝森。第二天,专案组又在广西南宁抓捕了袁宝绮,同一天,专案组又协同北京警方,在建昊集团的办公室抓捕了袁宝璟。
初步审讯,四名犯罪分子都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是在庭审的时候,四人却同时翻供。
2005年1月13日,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公开审理,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袁宝璟、袁宝绮和袁宝森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袁宝福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四名案犯对判决结果不服,都提出上诉。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复审后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4、捐出495亿元也未买回一条命
袁宝璟被判死刑后,原本定于2005年10月14日执行,却不知为何暂缓执行,很多人猜测可能是袁宝璟向国家捐赠了一项数额高达495亿多元的资产。

进一步的调查发现,袁宝璟确实向国家捐赠了巨额财产。2005年10月12日,袁宝璟亲手书写了一份捐赠书,并通过自己的律师递交给有关部门。
通过这份捐赠书,袁宝璟把自己在印度尼西亚一座岛屿上的一处油田区块中的自己所拥有的股份,捐赠给了国家。据说,袁宝璟拥有这处油田的40%的股份,按当时的国际油价估算,袁宝璟所拥有的部分价值高达495亿多元。
袁宝璟在捐赠书中说:“我本人的财富和荣誉都是国家所给,我自愿把印尼油田的股权捐给国家,不论我是生,还是死。”当此举背后的目的也一目了然,就是想换自己一条命。
2006年3月17日,袁宝璟被以注射的方式执行死刑,他成为我国首位以注射方式被执行死刑的罪犯。

一个商业奇才,一位亿万富翁,以这种方式结束了年仅40岁的生命,不免令人惋惜。
袁宝璟的死却给后人留下很多思考:一个人不管有怎样大的成就,不管多么有钱,都不应挑战法律;假如你的钱多得花不了,就把他捐给国家,就像袁宝璟临死前做的那样,但绝不可以用钱去践踏法律的尊严。
原创文章,作者:BQOUEF,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beidanyezhu.com/a/493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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