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新土地法补偿)

9月1日起,作为我国土地管理新规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土地新规”)正式实施。

乡村振兴已进入新阶段,农村的耕地保护、宅基地保障、土地征收等问题将成为决策者关注的重点,而土地新规则从法规层面为咱保驾护航,切实保障农村居民的合法土地权益。

这部土地新规事关咱农民的切身利益,但你们都清楚吗?不了解的农民朋友请注意了,说不定哪天就能派上用场!

9月1日起,农村土地新规实施,两类禁令、征地补偿,有地农民注意

土地新规总共有7章67条,聚焦涉及农村的土地征收、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管理等焦点问题,同时,强化保护耕地,明确了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等问题的制度边界和法律责任。新规内容丰富,归纳起来有几点内容需咱农民重点关注:

关注一:4种宅基地禁令

农村居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和宅基地上的住宅、附属物,保障权益更有力度。因为土地新规第36条明确了4类宅基地禁令。

1、禁止违背农村村民意愿强制流转宅基地;

2、禁止违法收回农村村民依法取得的宅基地;

3、禁止以退出宅基地作为农村村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4、禁止强迫农村村民搬迁退出宅基地。

实际上,这4类情形在各地普遍存在。土地新规未修订前,村干部为了村里的经济发展,或者盘活闲置宅基地,变着花样地让农民流转宅基地、退出宅基地等。但从9月1日起,土地新规正式实施,这些问题将得到根本遏制,农民合法的宅基地权益更有保障。

9月1日起,农村土地新规实施,两类禁令、征地补偿,有地农民注意

当然了,如果上述问题还有发生,农村居民可以投诉举报,村干部将受到处分。因为土地新规第63条规定:

侵犯农村村民依法取得的宅基地权益的,责令限期改正,对有关责任单位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关注二:2种农用地禁令

为筑牢粮食安全底线,咱中国人的饭碗要端在自己人手里,耕地保护力度空前高涨。首先,土地新规明确规定,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严守耕地保护红线,耕地应当优先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生产。

同时,明确了省级行政区的“一把手”是本区域内的耕地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如果今后发现地方存在耕地保护不力问题,省级行政区的一把手将会去背书。

对于咱农民来说,在耕地保护方面,需了解2类农用地禁令,即土地新规第12条规定:

1、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2、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9月1日起,农村土地新规实施,两类禁令、征地补偿,有地农民注意

当然,如果十年前出现的占用耕地建房等现象,相信地方会尊重历史,针对性地妥善处理。但如果是近几年出现的未批先建、批小建大;擅自在耕地里建房、在基本农田里栽树等行为,尤其9月1日后还敢“顶风作案”,可能将面临重罚的结果。因为土地新规第51条、第55条规定:

1、对非法占用基本农田栽树、挖塘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则按占用面积处耕地开垦费2倍-5倍的罚款;

2、擅自占用耕地建房、挖砂、取土等的,按照占用面积处耕地开垦费的5倍-10倍的罚款。

关注三:土地征收抢建抢栽不补偿

关于农村土地征收方面,土地新规明确规定了,需要征收的土地要先发布征收预公告。同时,自预公告发布之日起,拟征收范围内不准抢栽抢建。对于抢建抢栽部分,将不予补偿。

同时,还规定在征收补偿费用未足额到位前,不得发布征收决定公告。

因此,如果遇到土地征收,也请咱农民朋友不要“打小算盘”,避免聪明反被聪明误了。

9月1日起,农村土地新规实施,两类禁令、征地补偿,有地农民注意

9月1日起,农村土地新规实施,两类禁令(即4种宅基地禁令、2种农用地禁令)、征地补偿(抢建抢栽不予补偿),因此,请有地农民注意了,提前知晓说不定今后用得上。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欢迎留言交流!

原创文章,作者:WSGBRI,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beidanyezhu.com/a/120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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