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完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后悔了(装修拆除合同)

签完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后悔了,可以反悔么?

一般来说,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之后,当事人均应全面履行,在没有法定可撤销或者无效情形时,不得随意反悔。如果遇到征收,在对补偿不满意时,不要轻易的去签字或确认,签订补偿协议后再维权存在一定风险。但是,由于房屋拆迁涉及的法律关系比较复杂,能否反悔,可以看看协议是否是无效的,在此简要罗列(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协议可能无效的情况:

签完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后悔了,可以反悔么?

1.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必须经过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才可以征收。如征地拆迁部门并未取得征地批文,或者签订协议主体本身不具有征收资格,那么即使签订了补偿协议也是无效的,一旦被确认无效该协议自始无效。

2.补偿协议内容违法:拆迁方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应当严格按照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批准的拆迁范围、拆迁期限、拆迁方案、拆迁计划进行拆迁,如果协议内容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协议会被认定为无效。

签完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后悔了,可以反悔么?

3.征收拆迁过程中,如房屋评估机构选定违法,评估价值不合理,低于房屋周边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市、县级人民政府没有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公示,此种情况下签订的协议也有可能是无效的。

4.拆迁户被逼签,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订协议,是可以撤销的。

所以当补偿不满意时一定不要轻易签字,及时咨询专业拆迁律师,不要盲目签字导致无法拿到合理补偿而后悔。

签完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后悔了,可以反悔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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