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多人心里,男女双方只要是领过结婚证,婚姻生活就受到了法律保护,在婚姻内丈夫要求妻子履行职责或者妻子要求婚内行使基本权力是很正常的事,但现实生活中真的如此吗?

前一段时间网络上有一条关于夫妻关系的案件深受大众关注,而河北省邯郸市磁县人民法院最后针对这起案件的处理结果更是引起了一片哗然。
女性们看完都是拍手叫好,而很多男性则觉得判决结果太严重,对男性来说不公平,事实真的如此吗?而这起案件中有一个词也第一次出现在大众的视野里——婚内强奸。
首先我们先来科普下:什么是婚内强奸罪?
在生活中,很多因矛盾而闹离婚的夫妻,不愿意与对方发生X关系,而丈夫或者妻子不顾对方的意愿强行与对方发生X关系的例子有很多。

在法律中,强行与妇女发生关系可能会构成强奸罪,那么夫妻之间在婚内强行发生X关系是否属于强奸罪呢?
婚内强奸,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违背妻子的意愿,强行与妻子发生性关系的行为。近年来,我国婚内强奸现象的发生率在逐年增长,法院受理的婚内强奸案件也越来越多,但因为法律法规中没有明确对婚内强奸的罪责,所以法官在判决此类案件时,通常会从多个角度去考虑。
以案说法:案例一
11月17日,河北邯郸市磁县人民法院处理了一件特殊的案例。磁县当地一男子赵某与案件被害人王某是一对夫妻,但是夫妻感情不好,在今年4月22日时,王某向当地法院提出了离婚诉讼。虽然王某单方提出了离婚要求,但是赵某却迟迟没有同意,两人之后就一直处于分居状态。
但是在4月30日下午,赵某醉酒后找到王某,两人在讨论离婚事情时发生了矛盾,赵某借着酒劲儿和醉意趁机强行要与王某发生关系。
王某极力反抗,并以身体处于“生理期”为由拼命拒绝,赵某最终没有得逞。
在这件事后,王某羞愤不已,把丈夫赵某告上了法庭。
主审法官最后鉴于王某和赵某的孩子太小,且王某也希望法庭从轻处罚,最终对赵某的行为依法减轻,判为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这起案件出来后,也是震惊很多男性朋友,男性朋友们觉得法官的判决太过于严重了,因为夫妻之间发生关系是很正常的事情,毕竟人类是感性动物,也有生理需求,很多夫妻在家中也经常会出现半推半就发生关系的情况。

从表面看很像是夫妻间因为感情纠纷闹矛盾,但是法官最后却判了丈夫强奸罪,并处以8个月的有期徒刑,这么重的惩罚结果,其实是有原因的。
1、此案件中王某已经向法院提出了离婚诉讼,并且双方处于分居状态,可见双方的婚姻关系并不稳定。
2、在法律中,如果是合法的夫妻关系,自然是受到法律的保护,婚姻中双方有生理需求并发生关系是彼此应有的权利和义务。所以,在正常的夫妻关系中,丈夫并不需要每一次在发生关系前都要经过妻子的同意,所以这种情况下不会构成强奸。但是这起案件中,王某和赵某的关系显然不是正常的。
3、在王某提出离婚诉讼期间,这段婚姻已经进入了法律调解程序中,但是赵某却使用暴力手段强行要与王某发生关系,这种行为违背了妇女的意志,已经构成了强奸。

由此可见,这起案件的法官判决是正确的。网络上也有很多网友非常支持和赞同法官最后的决定,毕竟现实中,女性无论是婚姻还是生活里都是弱势群体,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和支持。
其实在实际生活中,也并非只有女性才会遭遇这种问题,就如同婚姻中的夫妻间的家暴一样,女性是受害者,男性也能成为受害者。
或许很多人会说:遇到这种问题,男性就不要“得了便宜还卖乖了”,又没有什么损失。
婚姻中夫妻间的关系应该是平等的,男性强迫女性不被认可,同样的如果女性强迫男性也不应该被认可。在法律上,如果女性强迫男性发生关系,男性是否可以选择报警处理?女性的这种行为是否涉及违法犯罪?
今天跟大家针对这个话题,来共同讨论下相关的法律法规。

以案说法:案例二
家住杭州的张某是上门女婿,入赘到李某家,两人结婚已经3年了,平时生活中李某仗着娘家家底殷实,张某又在自己父亲手下做事,凡事总是处处欺压着张某,张某在家也没有任何的家庭地位,家里的家务活也都是自己一人承担,李某还总是对张某非打即骂。
张某不堪忍受这种不对等的婚姻生活,向法院提出了离婚诉讼,在诉讼期间,张某主动从家里搬了出去,跟李某分居生活。
李某看到张某这种行为非常生气,冲到张某家中,两人因此发生了争吵,争吵过后李某主动承认了自己的过错,希望得到张某的原谅。张某看到李某的认错态度良好,也于心不忍,李某借机要求发生关系,被张某拒绝。最后李某以离婚后遗产分割为要挟,强行与张某发生了关系,事后张某把妻子李某告上了法庭。

从这起案件中我们能知道什么?
1、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强奸罪一般是指,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X关系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这起案件中,对象换成了“妻子”对“丈夫”,虽然性别互换了,但是结果不变,李某的行为对张某造成了不适,违背了张某的意愿,属于违法行为。
2、因为我国法律中并没有关于“女性QJ“的罪,而且刑法中关于强奸罪的保护对象是女性而不是男性,所以这起案件中妻子李某不能以强奸罪来判,只能算作强制猥亵罪。
3、根据《刑法》中的规定:对于年满14周岁的男子,如果女性对其施以性侵犯,那也有可能被认定为“强制猥亵”,或者对受害人造成身体伤害的,也有可能被认定为“故意伤害罪”。
所以,如果男女双方夫妻生活已经破裂,或者双方已经向法院提交了离婚诉讼,两人处于分居状态,那么在法律上,不论男女都不能违背对方的意愿强迫对方发生X关系。

在法律中,婚姻中如果出现哪些情况,男方强迫女方,或者女方强迫男方属于违法犯罪?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
1、夫妻双方已经感情破裂,且双方都处于长期分居状态。
2、妻子或丈夫已经向法院提出了离婚诉讼,离婚已经并入了法律程序中,包括调解程序,如此此时一方强迫另一方发生关系,则属于违法行为,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
3、丈夫教唆或者协助其他男性强迫与妻子发生关系,可以构成强奸罪的共犯。
4、妻子使用暴力、胁迫手段威胁丈夫,或者通过投放不明药物,严重损害丈夫的身心健康。

结语。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女性强迫男性发生不正当关系,虽然不会被判强奸罪,但依然违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要以为可以钻法律的空子,人要为自己的过错买单!
同时婚姻中男女双方的关系是平等的,既然婚姻感情出现了破裂,既然已经无法修补了,那就彼此给对方留下最后的美好,好聚好散,强扭的瓜注定不甜。
原创文章,作者:HHIOBG,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beidanyezhu.com/a/200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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